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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国情教育的意见[失效]

  3.要改革和加强对学生各科学习成绩的考核和考查。从1990年起,初二年级要安排历史、地理两科的结业会考或初中升学考试要加考历史和地理,两科可合为一张试卷,各占50%。采取哪种考试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尽快采取措施,为历史、地理等薄弱学科培养、配备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教师。对这些学科的现职教师要分别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胜任本职工作。在职务评聘、奖励先进等方面对他们应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不得有所歧视。
  三、局部调整现行高中教学计划、大纲和教学内容,加强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的教学。
  1.鉴于现行高中教学计划课程结构不尽合理,许多学科教学内容过深过难,要求过高,不利于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目前必须本着降低深难度和过高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加强文科等原则,对现行高中教学计划、大纲和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
  2.在全面的调整方案正式颁布以前,决定先对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采取如下调整措施。为了增强语文教学内容的时代特色,有利于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国情教育,语文科从1990年春季起为初高中各年级每学期增编一册补充教材。选材以时文为主。选文要求文质兼美,适合教学。为了不增加教学负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根据补充教材中讲读课文和课内自读课文的篇数与课时,从现行教材的非基本篇目中选取相应数量的讲读课文改为自读课文,相应数量的自读课文改为课外自读,以便腾出课时给补充教材。补充教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供应纸型。各地负责印制发行。
  鉴于现在高中历史课时偏少,内容不全,只讲世界史,不讲中国史,决定高中历史课每周增加一课时,同时增加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内容。教材从1991年春季开始供应。1989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可安排在高二年级下学期(1991年上半年)进行。从1990年秋季起,历史课由原来只在高一年级每周开设三课时,改为在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开设,每周二课时。世界史部分教学内容亦应作相应的调整,以与初中历史教学内容相衔接。
  为了指导中小学地理学科任课教师更好地结合教学进行国情教育,决定组织编写一本《中学地理国情教育资料》作为教师备课参考用书,提供有关我国自然资源、人口、民族、环境污染与治理、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从1990年秋季起供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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