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制、招生对象
学制两年,脱产学习。主要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政法在职干部。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两年开设课程的总学时为1751学时,其中必修课占总学时的94%;选修课的学时约占总学时的6%。
(一)必修课21门,1649学时
1.哲学 102
2.政治经济学 85
3.中国革命史 51
4.司法伦理学 34
四门课小计272学时,约占必修课占学时的16%。
5.语文(汉语与写作、司法口才、书法) 204
6.法律逻辑 68
7.体育 85
三门课小计357学时,约占必修课总学时的22%。
8.法学基础理论
9.中国
宪法
10.中国法制史
11.中国
刑法 119
12.中国民法 119
13.中国
刑事诉讼法 51
14.中国民事诉讼法 68
15.中国
婚姻法 34
16.中国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 68
17.中国经济法概论 119
18.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 119
19.中国司法制度 51
20.司法文书 34
21.司法鉴定 51
十四门课小计1020学时,约占必修课总学时的62%。
(二)选修课,学员选修的学时数不得少于102个学时,占总学时的6%左右。选修课列举:
1.国际法
2.国际私法
3.
民族区域自治法
4.行政管理学
5.司法心理学 34
6.犯罪心理学 34
7.司法统计 34
8.司法会计 34
9.国民经济管理 34
10.计算机基础知识 34
(三)专题讲座、报告(不计学时)
根据培养又红又专的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各校应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各种专题讲座和形势政策报告,介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状况,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任务和现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总结的新经验,法学研究和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成果、新技术,国外司法工作的有关情况等。
四、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为了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并针对成人学员的特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要发挥学员的积极性,配合课外活动的开展,灵活多样地开展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学员的业务技能。学校要提前确定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并据此组织学员开展社会调查或进行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或实习报告、毕业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