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颁发《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工程三材实行
“总量核定、分年供应、项目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90]科发建字0754号)
各分院,院属各建设单位:
基本建设材料的供应和管理,是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投资规模、加速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自一九八五年以来,我院基本建设材料系统工作人员,在国家分配三材万元定额指标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积极努力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物资政策,克服种种困难,开源节流,基本上保证了各项工程用料,做出了贡献。
另一方面,在基本建设材料的分配、管理、使用上也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有的单位在申报三材用量时,宽打窄用,而在使用中又存在重供应轻管理的倾向,造成浪费;有少数工程项目擅自挪用基建三材;有的单位还发生建设材料丢失和被盗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技术条件系统的管理水平,加强我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就基建材料管理供应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工程三材实行“总量核定、分年供应,项目核销”管理的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送院基建局。
中国科学院
一九九0年七月二十七日
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工程三材实行
“总量核定、分年供应、项目核销”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保证基本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基本建设材料供应工作。根据“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量核定、分年供应、项目核销”
1.总量核定。建设单位在申报初步设计时,同时申报三材用量,在批准初步设计同时在单项审定的基础上一次核定批准三材总量,以此作为建设工程三材分配的依据。建设单位招标中也不得突破批准的三材总量。实施中遇有特殊情况,与核定的三材总量有较大交化,须提交专题申请报告,批准后调整总量。
2.分年供应。按项目核定的三材总量,由建设单位依据年度投资计划、单项工程形象进度和上年度三材消耗,申报三材年度计划。由院主管基建材料部门,根据国家分配的三材资源和院确定的安排原则进行分配。
3.项目核销。在单项工程核销的基础上进行建设项目的总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