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
天文口经费切块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
([90]科发计字0589号)
天文口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天文口经费切块包干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科学院天文口经费切块包干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
一九九0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中国科学院天文口经费切块包干管理办法
为了支持院天文基础学科的稳定发展,从一九八五年开始,院对天文口经费试行切块包干,并成立了天文委员会进行咨询与协调,较有效地利用了此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四年实践基础上,为提高管理水平,时下管好用好此项经费,发挥更大效果,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1.此项经费在院科研事业费预算分配方案中进行安排。一九九O年至一九九五年控制额度为每年1804万元。
2.此项经费切块包干使用,按规定范围安排,可滚动使用。
二、经费使用范围:
用于天文口(五台三站一厂)各单位,包括:
1.基本的科研费用;
2.天文学科各分支学科重点课题项目研究支持费用;
3.天文学科重大设备研制和购置费用;
4.公用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开放实验室运行费用);以上各部分经费按比例安排使用;切块包干经费不得用于奖金、补贴和其他非科研支出。
三、经费安排原则:
1.根据天文学科发展战略择优支持,统筹安排;
2.对于重大装备研制应按院立项、审批等程序办理,项目必须经可行性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经天文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院正式批准。
3.分支学科应积极支持重点课题,鼓励学科交叉课题研究,争取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4.开放实验室费用另则。
四、管理:
1.由天文委员会提出天文口切块包干经费安排的建议。
2.数理化学局审核天文委员会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