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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建立第三批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建立第三批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的通知
(卫药发[90]第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部属临床药理基地:
  为提高我国新药临床研究水平和促进临床药理学的发展,经研究确定:
  一、建立第三批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附件一);
  二、增加部分原有基地所承担的任务(附件二);请各基地遵照本函所附《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任务》(附件三),认真开展工作。
  新增加的基地应落实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逐步成为工作实体;并填写《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登记表》(附件四),于七月底前报我部药政局备案。
  附件:
  1.第三批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名单
  2.部分原有临床药理基地增加承担任务
  3.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任务
  4.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登记表(略)

                              卫生部
                           一九九0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第三批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名单




┌──────────────┬──────────────────┐
│单位            │承担任务              │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皮肤病药              │
├──────────────┼──────────────────┤
│北京安定医院        │精神药品、药物依赖性研究      │
├──────────────┼──────────────────┤
│中日友好医院        │心血管药、内分泌药、肾脏病用药、老年│
│              │病用药、抗炎免疫药、抗肿瘤药    │
├──────────────┼──────────────────┤
│北京天坛医院        │耳神经科用药            │
├──────────────┼──────────────────┤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药物代谢研究、抗肝炎药、抗菌药物、泌│
│              │尿系统药物             │
├──────────────┼──────────────────┤
│大连医学院         │心血管药、抗肿瘤药、药物代谢研究  │
├──────────────┼──────────────────┤
│哈尔滨医科大学       │心血管药、呼吸系统药、抗衰老药   │
├──────────────┼──────────────────┤
│解放军总医院        │心血管药、消化系统药、抗菌药物、抗肿│
│              │瘤药、老年病用药          │
├──────────────┼──────────────────┤
│北京宣武医院        │脑神经药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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