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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精神,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努力提高投资效益,杜绝铺张浪费,严禁挪用和挤占现象发生。
  20.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县从开始就要抓紧文化课、专业课、劳动技术课等各类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通过在职进修提高业务水平。到1995年,小学教师达到中师学历、初中教师达到专科学历、高中教师(职业高中的文化教师)达到本科学历的人应分别占教师总数的80%、60%、50%以上,其余人应达到岗位合格。同时,要认真作好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师资的培养、选聘工作;要特别重视技能教师的培养,要就地选聘一些能工巧匠,担任技艺指导,并经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或实践,使各类教育的文化课师资也能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资格。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要关心民办教师,除按规定标准如数兑现各项补助费外,在晋升职务、评选先进,以及其他福利等方面逐步做到与公办教师一视同仁。社会各方面要努力创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的实际收入、住房应逐步提到当地各类行业的中等水平以上。
  21.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1990年实验县要消灭现有危房,以后应及时维修,防止出现新危房。再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校舍、体育运动设施、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图书配备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当地政府要划拨一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给学校作劳动和生产实习基地,小学每班半亩左右,中学每班一亩左右(因土地资源紧缺划拨有困难的,须有固定挂钩的实习基地)。职业中学不仅要有与专业教学要求相适应的、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校内生产实习基地,而且要积极发展校外和学生家庭实习基地。学校要加强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基地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动手能力,掌握实际本领,开展科普实验,推广新技术,对当地生产起示范作用。
  要积极发展和运用广播、电视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传播文化知识和生产技术。实验县应建立卫星电视收转站,乡设置接收站或放像点,形成电教网络。
  各类学校都要植树、栽花、种草,积极美化绿化校园,并搞好环境卫生,建成文明学校。
  22.同步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实验县内,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未达到技术工人等级标准的,必须抓紧进行培训。今后,企事业单位招工,必须提前做出计划,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经过考核择优录用的政策,使劳动者在上岗前就接受一定的政治、文化和技能训练。要逐步推行绿色证书制度。在专业和工种对口的前提下,各单位招工应优先录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对回乡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特别是获有绿色证书的毕业生,当地政府及财政、供销、科技、金融等部门,要在承包土地、山林、水面,提供贷款、化肥、农药、良种和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优惠。
  23.组织高校、中专和科研单位参与实验县的教育改革与经济开发。省、地应指定一些高校、中专和科研单位定点联系、支持实验县。高校和中专应把面向农村作为自身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培养师资和管理、技术人才,引进致富信息和技术,帮助县办企业和乡镇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选派科技副县长、副乡长,沟通城乡联系,指导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作用,尤其要积极扶持县办职业中学等农村学校,再通过这些学校向农村推广辐射技术。对于参加实验区工作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把他们在实验区工作的表现和实绩作为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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