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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吸取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教训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吸取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
特大火灾教训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1993]19号 1993年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财办、商委、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建设厅、局:
  今年2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所属的营业面积2980平方米的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恶性火灾。遵照李鹏总理关于“公安部要接受唐山火灾教训,提出要求,通报全国”的批示,现就应当从这起火灾中吸取的教训和今后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这起大火是当日13时15分左右发生的。唐山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先后赶到火场,调集了164名公安、煤矿专职消防队员、24辆消防车和50多名矿山救护队员、100多名解放军指战员参加灭火和救人,到场群众也参加了扑救,于16时30分将大火扑灭。这起大火致死79人,伤53人,烧毁各类商品和建筑设施价值396万余元。这起火灾伤亡惨重,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相当严重,教训极为深刻。
  一、严重忽视消防安全,是导致这起大火的根本原因。现已查明,这起火灾是由于违章电焊火花溅落在海绵床垫堆垛上引起的。百货大楼在其主楼东南侧的一层家具营业部顶板上接层扩建,砸开多处孔洞,一边明火焊接钢筋,一边照常营业。承揽扩建的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把工程转包给滦县九百户乡一家私人建筑工程队,该建筑队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焊作业,既未清理现场,也未采取监护措施。14日上午11时,电焊火花曾引燃家具营业部办公桌上的纸盒子,被营业员用火浇灭。出现险情后1小时,施工人员再次动焊,13时15分左右火花溅落在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堆垛处并起火,邻近营业员找来一个灭火机,因不会使用交给顾客,扑救无效,酿成大火。一在场营业员想起报警,但大楼和隔壁单位的电话都被锁着,只好跑到附近一家商店打通火警电话,延误了18分钟。
  二、违章装修,是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因素。百货大楼采用木龙骨和宝丽板贴面装修,楼内墙壁、顶棚和楼梯间都罩上一层木壳子,营业厅又存放大量易燃商品,起火后造成立体燃烧,急剧蔓延,仅十几分钟即由一层烧到三层。大火首先从50余张海绵床垫、40余捆化纤地毯猛烈烧起,产生大量有毒烟雾;门窗又处于封闭状态,楼梯间变成了烟火通道。由于一楼出口很快被烟火封住,二楼的人往上跑,三楼的人往下逃,拥挤在大楼西侧二至三楼的楼梯间和平台处,很快被毒烟呛晕、窒息。灾后从此处就发现尸体50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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