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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院京区出售公有住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号:24、25、26、27、19、18、17、13、14、15
  旧号:1、2、3、4、5、6、7、8、9、10
  5.九一七生活区出售的楼房(共10栋)1、2、3、4、5、6、7、8、9、10
  6.城区出售的楼房(共6栋)
  二里沟科4楼,阜外6号楼,三里河5、6、7、8栋
  (二)各单位自管房出售的楼房,由各单位自定,并报院京区房改办审批后依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各地区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标准价
  1.中关村、城区、玉泉路等地区出售楼房的标准价定为411元/建筑平方米;
  2.苇子坑、祁家豁子、肖庄等地区出售楼房的标准价定为406元/建筑平方米;
  3.九一七生活区、北郊北(北沙滩)等地区出售楼房的标准价定为401元/建筑平方米;
  4.其它职工住宅依所在区、县的标准价下限执行。
  三、公有住宅楼房出售计价的调节因素和装修设备计价标准
  1.调节因素

┌───────────┬───────────────────┬───┐
│    项目     │        调节因素        │ 系数 │
├───────────┼───────────────────┼───┤
│无电梯楼层      │一、五层               │0   │
│           ├───────────────────┼───┤
│           │二、三、四层             │5%  │
│           ├───────────────────┼───┤
│           │六层                 │-10% │
│           ├───────────────────┼───┤
│           │平顶屋面顶层             │-10% │
├───────────┼───────────────────┼───┤
│有电梯楼层      │一层、六层以上            │0   │
│           ├───────────────────┼───┤
│           │二、三、四、五层           │5%  │
│           ├───────────────────┼───┤
│           │顶层                 │-25% │
├───────────┼───────────────────┼───┤
│外墙         │外墙厚度24厘米以上或不足24厘米有保温层│0   │
│           ├───────────────────┼───┤
│           │外墙厚度不足24厘米无保温层      │-3% │
├───────────┼───────────────────┼───┤
│院落         │不足7平方米              │0   │
│           ├───────────────────┼───┤
│           │7平方米以上(同侧阳台面积除外)     │3%  │
├───────────┼───────────────────┼───┤
│室内净高       │2.7米以下               │-2% │
│           ├───────────────────┼───┤
│           │2.71-3.0米              │0   │
│           ├───────────────────┼───┤
│           │3.01米以上              │2%  │
├───────────┼───────────────────┼───┤
│居室窗口朝向(按套计算 │南北                 │3%  │
│、有两面以上窗向的按较├───────────────────┼───┤
│好的朝向计算)     │南、东南               │2%  │
│           ├───────────────────┼───┤
│           │东、西南               │0%  │
│           ├───────────────────┼───┤
│           │北、东北               │-1% │
│           ├───────────────────┼───┤
│           │东西、西北              │-2% │
│           ├───────────────────┼───┤
│           │西                  │-3% │
├───────────┼───────────────────┼───┤
│取暖设备       │有暖气                │0   │
│           ├───────────────────┼───┤
│           │无暖气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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