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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章 信贷人员的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条 各级行要建立健全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员,目标到人。明确各级信贷人员的责权,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三十四条 信贷员主要职责:
  1.编制年度贷款计划,提出贷款分配意见;
  2.进行贷前调查,提出调查报告;
  3.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定期报告检查情况;
  4.负责回收贷款本息,清理逾期贷款,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5.建立和保管借款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
  6.按时编制统计报表,并对贷款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7.办理借款日常管理事项;
  8.研究提出贷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与贷款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五条 信贷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制定贷款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工作;
  2.审核贷款年度计划和指标分配意见;
  3.组织指导贷前调查,审核调查报告,并提出意见;
  4.组织贷款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贷款检查,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组织平衡调度贷款指标;
  7.研究下级行或信贷人员关于贷款问题的请示报告和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或答复;
  8.组织草拟有关贷款制度规定及有关贷款管理文件;
  9.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下级行或部门及信贷人员的工作考核;
  10.组织完成上级行或领导交办的与贷款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六条 主管行长的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行贷款管理工作;
  2.审批全行贷款年度计划,确定指标分配方案;
  3.核签有关贷款管理的制度、规定及重要文件;
  4.协调行内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工作关系;
  5.经常掌握、分析贷款情况,组织研究全行贷款管理中的经验、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具体指导。
  第三十七条 各省、市分行每年应对所属行的贷款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
  1.贷款对象、用途是否符合贷款办法,是否贯彻“保证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2.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贷款实行三级审批责任制等情况。
  3.贷款基础管理工作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4.是否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报表、计划和贷款工作报告。
  5.有无经济案件或责任事故发生。
  6.贷款管理考核指标包括:贷款计划完成率、实收利息率、非正常贷款下降率、一般逾期贷款率、呆滞贷款率、呆帐贷款率。
  第三十八条 总行每年通报各分行目标考核及等级评定情况,并将考核、评定情况作为评比先进、核定贷款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986年印发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格式一:

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计划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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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实┃本年计┃增 减
                      ┃ 际数 ┃ 划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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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产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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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施工产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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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经营产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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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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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额流动资金年平均占用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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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值资金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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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销售资金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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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周转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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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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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基金参与周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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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备料款、贷款、购房款、工程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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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外部资金(包括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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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级下达的资金加速计划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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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借款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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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借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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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借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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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贷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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