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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推广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经验的若干意见

  主体性原则要求从儿童的实际出发,提出他们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教学目标,提供符合儿童特点的丰富的学习内容,满足儿童的求知需要;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激发儿童获取知识和语言表达的愿望,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要引导儿童不断丰富自己的语言,增强学习语言的自觉性。
  主体性原则要求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正确对待儿童的个别差异,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放手让学生按自己合适的速度发展。对于全体学生来说,基本的教学要求一定要达到,有潜力的学生还可以学得多些、快些,尽量做到因人而异,使每个学生都取得较大的进步。
  主体性原则还要求在教学中重视各项语文基本功训练,促使学生自觉理解,自觉运用。教学要采取启发式,废止注入式。要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努力创造儿童独立思考、主动学习的条件和环境。
  (三)实践性原则
  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语言能力的形成离不开语言实践。从语言实践中获得语言材料和语言知识,认识语言规律,经过认识和实践的多次反复,从而形成语言能力。
  实践性原则要求在教学中加强听、说、读、写的实践活动,加强与生活的联系,课内与课外的联系。要充分提供机会和条件让学生参与语言实践,增强实用观念。要多渠道地丰富学生的知识,活跃思想,充实积累生活经验,使语文教学建立在生动活泼的语言实践的基础上。
  实践性原则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口耳手脑并用,知、行统一,自觉地积累语言材料,认识语言规律,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教师要在听、说、读、写的综合训练和各种知识的综合渗透过程中,有计划地落实语文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三、实验的内容和作用
  实验教学设阅读课、作文课、说话课和写字课。它们是互相促进、紧密联系的一个有机整体。实验教学分低、高两个阶段。一、二年级为低段,在这个阶段里,强调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主要是学好汉语拼音,学会听、说普通话,学好一部分常用汉字,进行初步的读写训练。三、四、五年级为高段,这个阶段,要在儿童语言和思维有了一定发展,具有初步理解、表达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有步骤、有重点的训练,突出书面语言的学习,促使读写水平继续提高,着重培养自学能力。
  (一)汉语拼音教学
  实验目标:培养学生熟练直呼音节和书写音节的能力,使汉语拼音成为提前读写、全面进行语言训练的有效工具。
  在儿童入学后首先用7周左右的时间,教学汉语拼音的基本内容,然后通过阅读拼音课文、注音课文和写话中夹写拼音等,使学生学会直呼音节和书写音节,到第一学期末,能熟练地直呼音节。
  汉语拼音教学要以掌握音节为中心。熟练地掌握音节是拼音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多功能作用的前提。在汉语拼音教学中,除了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和拼读的必要指导外,应着重进行直呼音节和书写音节的训练。
  汉语拼音教学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注意分散难点,逐步提高要求。
  汉语拼音教学要和语言训练相结合。要充分利用语言材料,把汉语拼音同语意联系起来,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还要注意丰富词汇,发展语言,为提前阅读和写作创造条件。
  方言区、少数民族地区要重视利用汉语拼音帮助正音和学习普通话。
  (二)识字写字教学
  实验目标:寓识字于读写之中,通过教师指导,使学生扎扎实实地掌握2500个常用汉字。学生不定量的独立识字还可以大于这个数字。
  识字的基本要求是读准字音,认清字形,了解字义,并能正确地书写,大部分会用。
  识字、写字教学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课内外阅读让学生不定量地增识汉字,再根据课内的阅读教材规定出其中必学的汉字并提出“掌握”、“认识”两个不同层次的要求,以保证各年级的识字任务得到落实;二是通过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扎实的识字、写字基本功训练,学习汉字的识、写方法,提高识、写能力,并结合书写巩固识字;三是通过各种书面作业、练习,指导学生把汉字识好、写好、用好。
  在识字教学中,对识和写的要求,要从儿童实际和教材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在较低的年级允许学生识的字多,会写的少,两者之间可以有较大的差距。随着年级的升高,要逐步地把差距缩小。到高年级要使学生认识的字,绝大部分达到会写。对于学生掌握的字,要鼓励运用;对于识记不清的字,要强化训练;对于一时还没有掌握好的字,要防止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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