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的统筹和领导。省、市一级政府应搞好人才供求预测,对学校布局、培养规划、办学条件、师资培训等进行统一筹划,制订规章制度。同时,要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和扶植学校增强办学活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建议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的主要领导牵头,教育、劳动人事、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各地可考虑按主要行业建立由企业家、教育家、行业技术专家和其它有关人士组成的职业培训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行业各类人员的培训标准,具体指导办学机构的专业教学、生产实习,并主持技术考核,颁发考核证书,检查监督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质量和企事业单位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情况。
建议重新研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三类学校——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的分工,统一相关政策,对其培养目标、学习年限、教学要求、招生和毕业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可先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规模、设备、师资等条件好、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专应改为大专。
4.大力加强技工教育。
技工学校要进行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完善鼓励企业、行业办好技工学校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行业办学为主的新格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技工学校的投入,并把技工学校的基本建议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执行普通教育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逐步扩大技校的办学规模,提高招生能力;“八五”期间,要重点建设好一批骨干学校。
技工教育要走出困境,求得发展,必须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劳动部门必须加强对技工学校工作的指导,下大力研究解决技工教育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逐步把技工学校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提高办学质量。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扭转目前技工学校生源不足的困难。
5.要重视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必须加强地区和县、乡政府对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加强农、科、教的结合,落实科教兴农战略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要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各级财政预算内要按国家规定的生均经费拨发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并保证每年有所增加,其增加幅度要不低于财政增长速度。区县人民教育基金、农业科技开发资金、农村教育附加费需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省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基金每年应拨一定比例专款用于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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