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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对经贸部《关于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改革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对经贸部《关于驻外使(领)馆
经济、商务机构改革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1993年3月13日)


经贸部:
  你部《关于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改革问题的请示》([1993]外经贸人六函字第10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同意你部将现有在47个驻外使(领)馆内经参、商务两处(室)分设的机构合并,94个处(室)精简为47个,合并后称经济商务参赞处和经济商务室。
  2、同意你部将一个国家只设一个商务处(室)或经参处(室)的82个处(室),更名为经济商务参赞处和经济商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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