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
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88年4月14日)
国务院同意《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在海南岛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建立经济管理新体制,把海南岛建设成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是贯彻沿海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具有深远的意义。海南岛的开发建设,中央要给予特殊政策,但更重要的是靠海南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艰苦创业。特别是在开发初期,条件很差,困难很多,更需要有严格的纪律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开发建设海南岛,要大力吸收外商投资,也要鼓励内地的企业去投资开发。开发工作要有规划、有步骤一片一片地进行,先搞二、三块地方,决不可把摊子铺得太大。要严格控制没有效益的楼堂馆所的建设。办各项事业都要精打细算,讲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
(1987年12月11日)
经国务院同意,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八日至十一日在海口举行了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国务院十六个部门、海南建省筹备组及广东省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新华社香港分社及香港中资集团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海南岛地处南海前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是我国的宝岛,又是著名的老革命根据地,有黎、苗等兄弟民族的聚居区。把这里的经济和文教科技事业尽快搞上去,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有着深远的意义。建国以来,海南经济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以对外开放促岛内开发的方针,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中央和国务院最近提出,海南建省以后,实行比现行经济特区更加灵活的政策,进一步放宽搞活,加快开发建设的步伐。这是顺应国内外形势的正确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精神的重要步骤,也符合海南有琼州海峡与大陆相隔的地理特点。会议就有关的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讨论后,提出了建议,纪要如下:
一、海南省要紧紧把握住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开发建设,兴岛富民,争取在三、五年内赶上全国平均经济水平,到本世纪末达到国内发达地区的水平,进而为赶上东南亚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而努力。
发展经济必须立足于开发利用丰富的湿热带自然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同时积极吸收利用外资,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产品水平和服务水平,积极改善经营管理,面向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创汇,朝着参加国际经济大循环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外向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