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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批复
(1987年2月24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对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的请示》(浙政发<1986>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宁波市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沿海港口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逐步提高。为了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沿海开放港口城市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对宁波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并继续在宁波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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