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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报文替代纸面单证管理规则

  (二十)一关三检答复报文(CUSRES)替代海关放行单、商品检验放行单、卫生检疫放行单和动植物检疫放行单。该报文应包含船信息、货信息、箱信息、提单信息,以及一关三检当局对在进口、出口、中转过程中所申报的信息作出货物放行、查验、拒绝放行的信息。
  (二十一)货物报告报文(CUSCAR)替代海关货物报检单、商品检验报检单、卫生检疫报检单和动植物检疫报检单。该报文应包含船信息、货信息、箱信息、提单信息,以及一关三检当局对在进口、出口、中转过程中查验所需要的货物描述信息。
  (二十二)申请作业计划报文(COSDEC)替代作业计划申请单。
  该报文应包含船信息、货信息、提单信息、箱信息以及通知人信息。
  (二十三)作业计划答复报文(COPRES)替代作业计划任务书。
  该报文应包含船信息、货信息、提单信息、箱信息以及同意安排或拒绝安排的装卸信息。
  第八条 电子报文的流转顺序按《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传递和进出口业务流程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电子报文替代纸面单证的安全保密问题,由安全技术提供保证,一旦发现擅自破译、篡改报文或冒充用户、抵赖责任等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 以下情况应由当事人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并报EDI中心备案:
  (一)电子报文的保存地点和时间;
  (二)电子签名的有效期和有效范围;
  (三)对有正本、副本之区分的纸面单证,其相应电子报文的替代;
  (四)对特殊需要的电子报文的流转顺序。
  第十一条 本规则第七条中一关三检申报单报文、一关三检答复报文和一关三检货物报告报文涉及到国际集装箱运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替代过程中还应遵守这些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EDI运作初期,允许电子报文与纸面单证并行并存,暂未入网的单位仍可使用现行的纸面单证并以纸面单证为准。EDI稳定运作后,交通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陆续直至全部取消纸面单证。
  第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交通部。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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