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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136号 1997年4月11日)


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请示》(黄河证字[1997]第32号)及发行方案,河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关于审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请示》(豫证券字[1997]13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方式发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3500万股。每股发行费0.10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归发行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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