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5月12日)
各外贸中心,本部直属总公司:
现将《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9号,以下简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部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完善企业财务监督机制,保证国有权益不受侵犯,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自觉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约束制度。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的各项规定开展财务活动,并自觉接受我部及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