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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森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关于认定“森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商标[1997]24号)


  森达集团公司:
  经审定,你公司注册并使用在皮鞋商品上的“森达”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森达”商标图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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