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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海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

  (8)漳卫新河;
  (9)滦河潘家口水库与大黑汀水库之间河段;
  (10)岳城、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
  二、上述由海河水利委员会审查的建设项目,先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海河水利委员会审查。
  三、在海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除上述需由海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由地方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实施分级管理,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会同计划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道主管机关在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时,应同时抄送海河水利委员会核备。

                              水利部
                             1997年4月10日

  附:

海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表


┌──┬─────┬─────────────────┬────┬─────┐
│河流│ 河流名称│  管 理 河 段        │建设项目│备 注  │
│类型│     │                 │类  型│     │
├──┼─────┼─────────────────┼────┼─────┤
│ 重│海 河  │海河河口段            │大中型 │其他类型 │
│ 点│国家防汛抗│小清河分洪区、水定河泛区、    │    │建设项目 │
│ 河│早总指挥部│东淀、文安洼、贾口洼、      │    │由省(市、 │
│  │调度的蓄滞│恩县洼蓄滞洪区          │    │     │
│ 段│     │                 │建设项目│区)审查  │
│  │洪区   │                 │    │     │
├──┼─────┼─────────────────┼────┼─────┤
│  │永定河  │卢沟桥~屈家店枢纽        │    │     │
│  │北运河  │北关拦河闸~筐儿港枢纽      │    │     │
│ 特│     │                 │    │     │
│  │潮白河  │苏庄橡胶坝~潮白新河津蓟铁桥   │    │     │
│  │海 河  │海子水库~九王庄闸        │各 类 │     │
│ 定│     │                 │    │     │
│  │蓟运河  │九王庄闸~江洼口         │    │     │
│  │大清河南支│自枣林庄枢纽以下河段       │    │     │
│ 河│     │                 │    │     │
│  │大清河北支│新盖房枢纽以下河段        │建设项目│     │
│  │边界河流 │省(自治区、直辖市)际边界河流   │    │     │
│ 段│     │                 │    │     │
│  │跨省(区、 │其省(自治区、直辖市)界上下游   │    │     │
│  │ 市)河流 │各10公里河段           │    │     │
├──┼─────┼─────────────────┼────┼─────┤
│  │ 浊漳河 │侯壁以下河段           │    │     │
│  │ 清漳河 │匡门口以下河段          │    │     │
│ 委│ 漳 河 │漳河干流             │各 类 │     │
│  │ 卫 河 │淇门以下河段           │    │     │
│ 管│共产主义渠│刘庄闸~老观咀          │    │     │
│  │ 卫运河 │卫运河              │    │     │
│ 水│ 南运河 │第三店以上河段          │    │     │
│  │ 漳卫新河│漳卫新河             │建设项目│     │
│ 域│ 滦 河 │潘家口与大黑汀两水库之间河段   │    │     │
│  │ 其他水域│岳城、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管理和保 │    │     │
│  │     │护范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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