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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注重党政一把手人选的培养和选拔。建设好领导班子,关键是选好党政一把手,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压担子,委以重任,放在关键岗位上锻炼。
  (三)选拔后备干部,不仅要考虑年龄优势,更要注重干部基本的德才素质和发展潜力,保证质量。
  (四)选拔后备干部要三支队伍建设一起抓,广泛发现人才,着眼于一批人.要建立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而不能只是少数人内定.对后备干部人选,研究所每年要有考察材料或记录,院人事局、分院党组、要利用领导班子的届中和换届考核,考察后备干部,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备用结合。
  (五)要切实落实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要安排适当的岗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业务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出国,提高学术水平和国际交往能力.院、所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上岗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分院党组要同时做好分院机关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要加强力度,落到实处,有关要求同研究所。
  六、加强院属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
  根据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公司法》的规定,要进一步加强院属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对公司领导人的管理。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结合我院直接投资创办的直属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对未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将逐步建立公司董事会。
  (二)院对所属独资公司或对受院委托代表院方股东出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进行管理。
  (三)对新成立董事会的院管独资公司:
  由主管院领导牵头,院高企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提出董事会组织机构及组成方案,提名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
  院人事局会同高企局等有关部门对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上报院党组;
  院党组审批董事会组织机构及组成方案,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四)对新成立董事会的院管参股公司;由主管院领导牵头,院高企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提名院方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院人事局会同高企局等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院党组审批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必要时同时审批董事人选.向参股公司股东会推荐院方人选,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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