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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3.新班子任命后,院人事局、分院党组要帮助领导班子建立正常的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
  4.坚持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制度,严格考评程序。
  5.研究所党委(分院党组)要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不断提高其质量。通过民主生活会,要着重抓好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团结,严肃纪律,树立正气,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奖惩措施
  要关心爱护领导干部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解除领导干部部的后顾之忧。
  (一)根据《关于对所级领导集体实行奖励的暂行条例》,对任期届满的领导班子,在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领导集体和先进领导集体,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适当提高所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津贴,其津贴标准与领导班子的工作绩效、研究所总体分配水平挂钩,原则上每月100至300元。
  (三)所级领导成员,在一届任期内,经考核(届中、换届)胜任本职工作并作出贡献者原则上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四)对业务领导干部(包括从研究岗位上选拔的党务领导干部),特别是正处在业务上升期的年轻干部,一届任期内可累计有半年时间出国进修学习。业务领导干部离开所级领导岗位后,尚未到退休年龄者,正职视情况由院里给予一定课题启动费,副职由所里解决。对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党务干部,根据本人情况,亦应尽可能安排出国短期考察。
  (五)院要主动关心所级领导的住房困难,原则上正职任满一届,副职任满一届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安排所级领导的住房。
  (六)院每年将有计划地组织局所级领导干部进行短期疗休养。
  (七)对工作平庸或不胜任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党纪、政红的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者,要依法处置。
  五、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我院班子建设的质量和长远发展,要下大气力把此项工作做好,要保持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和活力,以满足各级班子长远建设的需要。
  院、所都要缩合班子换届、届中考核、日常管理工作,抓紧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遴选,建立起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对后备干部人选要实行动态管理,保证质量,保持活力,源源不断地为领导班子输送优秀人才。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层层抓起,研究所(分院)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作为大事抓紧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应坚持以党政共管、党委为主的原则,并列入院对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及研究所绩效评价指标之一。新班子任命后,在一年内将后备干部名单(包括培养计划)上报院人事局(有分院的地区由分院党组统一上报)。院人事局,分院党组要督促检查,并通报情况。分院地区各单位在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任命所长助理时,要事先与分院党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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