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审计工作的通知
文化审计是整个文化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加强此项工作,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系统的审计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宣传《
审计法》
要继续认真组织学习《
审计法》,以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
审计法》,务必使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对《
审计法》的内容有较为具体的了解,对《
审计法》的意义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以进一步在文化系统增强审计法制观念。
二、大力抓好审计机构建设
要认真按照文化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以利于加强管理监督,遵守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维护自身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按照规定设置不低于同级财务部门规格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三、认真贯彻各项文化审计法规
要积极开展审计工作,特别要根据文化部最近几年发布的各项文化审计法规,认真做好对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单位的年度审计、国家重点文物专项保护补助经费决算审计和对文化企事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有关文化审计工作。要积极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审计、预算外资金审计和基建审计等重点审计项目。此外,还要大力开展对本系统有关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的审计调查,为加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讲话。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开拓审计知识领域。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的廉政建设,树立审计工作者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对审计人员加强敬业爱岗和无私奉献的教育,使之增强责任感和光荣感,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