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826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全日空开通大阪——福冈——青岛——大阪和大阪——青岛——福冈——大阪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运函[1998]749号)转发给你们。对其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中日两国政府于1983年9月6日在北京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八条及换函的规定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全日空开通大阪——福冈——青岛——大阪和大阪——青岛——福冈——大阪定期航班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