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龙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龙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189号 1998年4月14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民航总局《关于港龙航空公司开辟香港至福州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运函[1998]41号)转发给你局。对其中涉及的税收问题,请按照我国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国税发[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