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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司法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涉及商业性财产关系               10-30元/件
  2.计时收费                    2-15元/小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每件          2-10元
  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等10-30元/件
  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ⅰⅰⅰ10-30元/件
  民事合同、契约等               ⅰⅰⅰ10-50元/件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一审案件                     30-150元/件
  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              30-150元/件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              30-50元/件
  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四、办理民事案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70-15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00-2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                   免收
  5,001元至10,000元部分           3%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       1.5%
  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1%
  1,000,000元以上的            0.5%
  五、办理经济纠纷案件
  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除每件收取100-5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           3%
  100,001至200,000元部分           2%
  2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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