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当前农村学校是安全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小学生伤亡比例较大这一特点,各地要从当地工作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实际出发,知难而进,研究出一些针对性较强且又切实可行的有效解决办法,将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的伤亡事故压下来。同时,对城市中小学的安全工作也不能放松,要巩固成果,加强检查,加倍防范,尤其是学校规模较大、学生较多的学校,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动员校长、教师人人关心并参与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常识,将安全知识渗透到相关学科进行教育。各地要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调动全体师生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和设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切实纳入教育实践的轨道,拓宽学生知识面,加强实际锻炼,提高生存、生活及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四)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及学校、幼儿园领导和教师的法制观念。
分析近几年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不难看出,有相当数量的事故属于直接或间接责任事故,纠其原因,就是一些教育工作者和部门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备的法律常识。为此,各地要加强对干部和教师的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强化责任感和法制观念。要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或完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教育部有关部门也要会同司法等部门,加强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建设,为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各类伤亡事故时,提供更有力、更具体的法规依据。同时,要对近十年中小学重大伤亡事故、事件的整理、分析工作,尽早将这些材料提供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使我们的干部和教师从这些用血和泪写成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特别是那种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依靠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建立起严密的安全防范网络。
师生安全、校园安宁涉及方方面面,仅靠教育本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它首先应是一项政府行为。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集思广益,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关键在防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的领导要充分利用当前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都非常关心支持学校安全教育的好形势,积极、主动与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群防群治的方针,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六)坚持和完善重大事故的通报制度。
原国家教委早在1994年就下发过《关于加强重大伤亡等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几年来,山西、四川、云南、河南、陕西、福建等多数地区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能及时逐级请示报告,但仍有少数地区不上报或延误上报,在此,我们重申,凡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秩序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事故、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教育部。
同志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心和领导下,在卫生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教师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管理,狠抓落实,警钟长鸣,加倍防范。我们一定能减少或避免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使中小学安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开创出一个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