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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区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区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8年8月18日)


  近两个月来,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等流域广大地区发生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生产带来严重损失。在此情况下,为确保洪涝灾区的困难学生顺利返回(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把切实做好来自洪涝灾区困难学生的入学工作,作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洪救灾重要指示和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齐心协力,认真组织落实。
  二、鉴于部分地区受洪水影响道路交通中断,给学生赴校学习造成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有关高校要适当延长学生报到期限,特殊情况要作特殊处理,不能因交通问题影响灾区学生报到入学。
  三、新学期开学时,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到灾区群众筹措子女入学费用困难的状况,对来自洪涝灾区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给予适当减免,对于特别困难的要全额免除。
  四、学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注意做好对灾区学生的资助工作,加大资助力度;要认真做好学生衣食、住宿等生活安排,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地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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