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漯河银鸽制浆
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8]120号 1998年9月21日)
漯河银鸽制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河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漯河银鸽制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申请配股的批复》(豫证券办字[1998]38号)和《漯河银鸽制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580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900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48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2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