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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进加强信贷管理和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领域在农村,信贷基础在农村,根本宗旨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快捷有效的金融服务。当前特别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建立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要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求得自身的发展,支持、服务农村经济是信用社的重要任务。各地要根据实际,找准市场定位,确立信贷服务的重点。
  (二)贷款业务是农村信用社最主要的业务,贷款资产的质量关系到经营效益和盈亏,关系到信用社的生存,必须十分注重加强信贷管理。
  (三)实现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增长的预定目标,首先要讲扩大信贷支持,同时要讲防范信贷风险,要在努力规避信贷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加大贷款投放的力度。
  (四)要把广大农户、个体私营组织、中小企业等民营经济作为农村信用社最基本的客户,作为信贷服务的重点对象。要发挥信贷服务的杠杆作用,引导农村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原有企业组织的再构造。
  (五)要进一步拓宽信贷服务的视野,延伸贷款投放的领域,抓住当地经济发展的资源优势,寻找贷款业务新的切入点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六)由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启动市场、启动经济的总体工作中,农村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消费需求的启动和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农村信用社职工必须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三、继续做好对农业生产的信贷支持
  要优先保证粮、棉、油等农作物生产的贷款需要,确保基本农产品的稳产丰收。同时,对其他大宗农产品的种植和畜、禽、水产等养殖业,也要全力给予支持。发放农业贷款的资金要优先安排,保证供应,利率优惠。如资金不足,联社要调剂解决,人民银行可按规定发放再贷款给予支持。对农业贷款增量比例计划,各地要保证或超额完成。
  要进一步延伸提高信贷支农的范围和层次。资金实力较强的信用社,要围绕“种子工程”、“丰收计划”等龙头项目,增加非生产费用和开发性农业贷款的发放,支持良种繁育、地膜覆盖、节水灌溉等实用有效农业科技的推广使用,促进科技下乡到户;支持耕地、山林、水利、农机等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的开发和改造;支持农产品加工增值,支持种养加、产供销“一条龙”的形成发展,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
  面对今年特大洪涝灾害,农村信用社要把抗灾救灾、恢复生产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要加强跨地区资金调剂,拓宽融资渠道,对灾区农村信用社为支持灾后恢复生产、增加信贷投入的短期资金和临时头寸需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要按规定积极给予再贷款支持。对灾后抢种补种、修复水毁工程和农房等资金需求,要尽全力支持。资金有能力的信用社,今冬明春要支持小型水利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帮助恢复家园,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
  四、加强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服务,帮助其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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