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关于1999年度纺织品
被动配额招标实行电子投标问题的通知
(1998年8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为方便企业投标,降低企业投标费用,提高工作效率,我部决定1999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采用电子标书的方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经贸部出口配额招标委员会委托外经贸部EDI中心负责电子投标的技术工作,并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接收电子标书。鼓励企业加入“电子商务网”成为该网络成员,尚未成为该网络成员的企业在本次招标中暂可通过该网络进行电子投标。
二、1999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只接受以电子方式投出的标书,具有投标资格的各类出口企业均须在发出电子标书的同时,将该电子标书打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寄达招标办公室作为书面备份。评标时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数据为准,当出现部EDI中心主机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经招标委员会批准,方可以电子标书的书面备份进行评标。
三、各类出口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内只能投标一次。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投标被视为无效;当同一企业的书面备份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且内容不同时,该企业的标书备份被视为无效。企业在投标时须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企业在发出电子标书后,务必通过电脑接收部EDI中心发出的标书到达反馈,在确认标书安全到达后,投标工作方告完成。
五、关于企业电子投标的具体操作事宜见附件。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
投标企业须知
一、电子投标业务流程
(一)拷贝软盘
企业接到当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拷贝软盘的通知(部委直属总公司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通知)后,自带4片软盘到当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拷贝《电子投标》程序。
(二)安装并抽报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