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赃车交易。
为配合专项斗争的开展,各地要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公通字[1998]31号)和《
公安部关于打击盗窃、抢劫汽车犯罪活动的通告》(公明发[1996]1887号)以及《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易管理的公告》(公通字[1998]32号),在车管所、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交易市场和销售点宣传机动车注册登记有关法规、规定,公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群众不在非法机动车交易市场购买车辆,不私下买卖车辆。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为掌握各地的进展情况,及时交流经验,上报战果,加强指导,请各地每周五将本地区的工作情况电传报我局。传真号码:010-65237852,65203958。
附件一:
被盗抢机动车核查库
车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人民公安报》第 期 年 月 日刊登
附件二:
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经与《人民公安报》第 期 年 月 日之前刊登的被盗抢机动车信息进行比对,没有发现盗抢记录。
查询员签字: 检验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动机号拓印
车架号拓印
各省(区、市)公安厅(局)车辆管理所值班电话表
车辆管理所全称 区号 值班电话
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010 64904393
天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022 24561100
河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311 3027433
山西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351 4045782-8019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471 6519999-6892
辽宁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24 86808726
吉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431 8528499
黑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451 2640048 2605478
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021 65168168-54562
江苏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25 3717959-3355 3716396
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571 7821399
安徽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551 2822186-2304
福建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591 3710306-3101
江西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791 8632886 8636184
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531 6914050-3536、3509
河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371 5991155-2461
湖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27 87814714-3500
湖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731 4738015
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20 86308833-26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771 4018375
海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898 6767834 6772677
重庆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023 68810501
四川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28 6301442
贵州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851 5904477 5904484
云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871 3341817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891 6822849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 029 7804741
甘肃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931 8414447
青海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971 6152859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951 50442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 0991 5850611-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