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旅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进一步增持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权益的批复
(证监国字(1998)31号 1998年9月16日)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中旅国际”股权结构的函》(侨经字[1997]第19号)和《关于港中旅国际股权调整问题补充说明的函》(侨经企字[1998]第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国际)向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收购旭兴发展有限公司9.8%的权益,该收购完成后,中旅国际通过旭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51%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