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
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8]155号 1998年12月16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申请的批复》(厦证监[1998]092号)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41,891,889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25,057,051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6,834,838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2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