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对《主要花卉产品等级》意见的函
([98]建城园字第61号 1998年12月22日)
林业局植树造林司:
经研究,现对你局拟定的《主要花卉产品等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议在《等级》标准中明确使用和执行单位,以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疏漏和纠纷。
二、“鲜切花等级”部分中的品种尚不够全面,如火鹤、多头菊、孔雀草、情人草和鹤望兰等市场常见品种均未列入。
三、“盆花等级”中有关“金鱼草、菊花、仙客来、一吕红、杜鹃(西鹃)”的规格范围考虑尚不充分。有些种类如金鱼草不是常用的盆花,而有些常用盆花则未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