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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外资股业务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外资股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156号 1999年12月15日)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外资股业务资格的申请报告》(国信[1999]7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从事外资股经纪业务及主承销业务的资格。有效期至2000年10月7日。
二、
如你公司《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我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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