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湖北新世纪绿色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发行股票问题的批复
(证监稽查字[1999]34号 1999年12月16日)
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武汉新世纪绿色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武证监字[1999]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提出的对湖北新世纪绿色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两条处理意见。
二、请你办根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七十条的规定,对湖北新世纪绿色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城建支行月坛南街分理处,帐号2610044690);同时,对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顺江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