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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做好银行运钞安全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做好银行运钞安全管理的通知
(银发[1999]439号 1999年12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和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做好银行运钞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使用的运钞车必须是经公安部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运钞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7)241号)规定要求的车辆。
  二、银行运钞车运输免检物品的种类为:现金、金银、有价证券;银行重要票据、信用凭证;银行重要印章、器械;印版和钞纸。银行要严格执行免检物品的规定,持有免检通行证的运钞车(含护卫车)严禁运输、夹带非免检物品,不准搭乘非执行运钞任务的人员。
  三、各级银行要建立和完善运钞车、护卫车使用管理制度。专用运钞车要确定专门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驾驶员要相对固定,并按照要害岗位人员管理。运钞车要专车专用。护卫车的日常管理由保卫部门负责。
  四、各级银行要做好运钞的安全管理和组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确保安全。要制定途中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遇有突发情况,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运钞任务时,要有一名领导带队,保卫部门负责运钞安全工作的组织指挥,其他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一致。商业银行执行日常运钞任务时,每车要明确安全责任人。
  五、银行运钞免检通行证必须每车一证,标明车牌照号。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车辆时,须经县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更换的车辆方可使用免检通行证。
  六、银行运钞免检通行证由银行保卫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免检通行证只限银行运输免检物品时使用,执行任务时放置驾驶室挡风玻璃右下角处,用后必须及时交回,无运钞任务时不得放置车内。
  七、持有银行免检通行证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应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遇有执勤交通警察、巡警查验证件时,应主动出示免检通行证和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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