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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通知

  (一)全体动员、广泛发动,充分认识应用CTAIS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CTAIS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主体软件,它的应用是实现依法治税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税源监控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税收征管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全国四级税收信息网络的基础。在推广应用中将涉及各方面的工作和人员,为此各应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为保证CTAIS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培训
  CTAIS区别于其他软件的最明显之处,是它集决策、管理和操作于一身,为此培训工作将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分业务、设备及系统软件、SYBASE数据库及POWER BUILDER开发工具、CTAIS操作及安装维护等多项培训内容分层次分批开展。其中,培训重点将放在业务与CTAIS操作培训上,具体详见会议材料《世贷项目试点单位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推广应用CTAIS4个城市的业务培训于2000年1月在浙江萧山举行,时间为10天。
  其他三批将在启动后首先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定。
  2.业务培训内容:
  (1)《基层税收征管业务规程》;
  (2)《市局级税收征管业务需求》;
  (3)CTAIS操作;
  (4)CTAIS应用的前期准备工作概述。
  3.培训对象:
  (1)决策、管理层:应用城市的各级局长、处长、科所长等。
  (2)操作层:各业务环节中的业务骨干。
  4.培训方式:
  对第一批四个应用单位,拟采取由总局对决策、管理层和操作层进行直接培训和进行师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他三批应用单位由总局承担师资培训,全员和对纳税人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应用前的准备
  1.总局对各应用城市的现用软件、环境(包括硬件和网络)等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确定各单位数据分布模式和新老系统基础数据的结转形式及运行环境的保证程度。考察时间为,第一批四个应用单位将于1999年12月中旬进行考察,其他三批应用单位启动前完成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定。
  2.考察结束时向应用单位提供一套CTAIS的演示版,作为自行组织培训和演练的教材,同时也是进行数据准备等工作的样板。
  3.各批应用单位应按照总局的要求,拟定并在使用CTAIS前30天向CTAIS项目管理提交本地的《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岗责体系》、数据补正、初始设置、环境准备等方案或实施办法,具体详见附件《CTAIS推广应用准备工作要求》;总局将对各地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进入试运转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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