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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通知

  为确保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务必成立以下专门的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
  1.负责总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的起草与组织落实;
  2.负责对业务组和技术数据组的应用工作协调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负责应用工作的调度,具体工作的部署;
  4.负责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和其他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拟定总体的培训方案,统一部署和落实培训工作;
  6.制定新老系统的切换方案;
  7.负责应用报告的编写。
  (二)业务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应用业务工作计划;
  2.根据总局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和《市局级税收征管业务需求》,拟定重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和优化税收征管机制的方案;
  3.制定全局的岗责体系;
  4.研究和落实表证单书的完善和应用;
  5.负责编写应用业务情况报告。
  (三)技术数据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应用数据审核和补正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对老系统基础信息的审核和补正;
  3.对实行新老系统数据转换的,负责编写新老系统代码对比、对应关系及分析报告;
  4.在技术单位的配合下,负责制定并实施新老系统数据转换方案;
  5.配合总局推广应用小组,对网络和硬件进行评估;
  6.负责新老系统数据的对比,编写CTAIS应用数据情况的报告;
  7.负责编写CTAIS应用技术情况报告。
  二、时间安排
  计划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世行技援项目的城市推广应用CTAIS系统,考虑到硬件到货时间与技术支持的协调统一,拟分四批推广。
  第一批:无锡市国税局、湘潭市国税局、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海口市国税局。启动时间2000年1月,正式使用CTAIS时间为4月1日。
  第二批:牡丹江市国税局、青岛市国税局、唐山市国税局、武汉市国税局。启动时间2000年4月1日,正式使用CTAIS时间为7月1日。
  第三批:大连市国税局、成都市国税局、佛山市国税局、福州市国税局。启动时间2000年7月1日,正式使用CTAIS时间为10月1日。
  第四批:营口市国税局、烟台市国税局、洛阳市国税局、宜昌市国税局、上海市闸北区国税局。启动时间2000年10月1日,正式使用CTAIS时间为2001年1月1日。
  三、推广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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