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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01年第1号——增设9个单位签发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烟叶、卷烟的准运证的公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01年第1号
(2000年2月13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查同意,增设下列9个单位签发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烟叶、卷烟的准运证,特此公告。
新增卷烟准运证签发单位: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驻新郑特派办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驻黔江特派办
新增烟叶准运证签发单位:
山东省临沂市烟草专卖局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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