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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布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公布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交水发[1999]7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办),各港务局、海(水)监局、救捞局,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7年第1号)的规定,我部对第三批申请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通过资信登记,其中航务工程施工企业6个,航道工程施工企业1个,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单位在水运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中,要严格执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凡未通过交通部和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资信登记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水运工程(航务与航道工程)的投标”的规定,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附件:

航务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名单

  一、主营航务工程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二、兼营航务工程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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