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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分类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在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所辖分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相关单位;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也应立即转发所属分支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反馈。
  附:1、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10种)
    2、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24种)
    3、不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24种)

附表1    可以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10种)




┌────────┬────────┬───────┐
│ 贸易方式代码 │ 贸易方式简称 │  备 注  │
├────────┼────────┼───────┤
│0110      │一般贸易    │       │
│0243      │来料以产顶进  │仅指成品油  │
│0615      │进料对口    │       │
│0715      │进料非对口   │       │
│1110      │对台贸易    │       │
│1741      │免税品     │       │
│1831      │外汇商品    │       │
│2215      │三资进料加工  │       │
│4039      │对台小额    │       │
│4019      │边境小额    │       │
└────────┴────────┴───────┘

附表2   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24种)




┌───┬──────┬───────────────────────┐
│贸易方│贸易方式简称│         购付汇条件         │
│式代码│      │                       │
├───┼──────┼───────────────────────┤
│0245 │来料料件内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对于合同中│
│   │      │付款条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
│   │      │)汇或核销手续。               │
│0345 │来料成品减免│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对于合同中│
│   │      │付款条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
│   │      │)汇或核销手续。               │
│0420 │加工贸易设备│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
│   │      │合同规定以工缴费抵偿设备的,不得凭以办理售(付│
│   │      │)汇或核销手续。               │
│0446 │加工设备内销│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
│   │      │合同规定以工缴费抵偿设备的,不得凭以办理售(付│
│   │      │)汇或核销手续。               │
│0654 │进料深加工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按汇发(1999)78│
│   │      │号《关于印发深加工结转(转厂)售付汇及核销操作│
│   │      │程序的通知》规定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
│0815 │低值辅料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
│   │      │属于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
│   │      │汇或核销手续;对于属于来料加工的,不得凭以办理│
│   │      │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
│0845 │来料边角料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对于合同中│
│   │内销    │付款条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
│1133 │保税仓转口 │)汇或核销手续。               │
│   │来料边角料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按汇发(1998)97│
│   │内销    │号《关于保税仓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
│   │      │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
│1139 │国轮油物料 │同上。                    │
│1233 │保税仓库货物│同上。                    │
│1215 │保税工厂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海关核发的加工手│
│   │      │册,对于属于进料加工的,可以凭以办理售(付)汇│
│   │      │或核销手续;对于属于来料加工的,不得凭以办理售│
│   │      │(付)汇或核销手续。             │
│1300 │修理物品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原出口、报关单及│
│   │      │关税完税证明,增值部分可准予办理售(付)汇或核│
│   │      │销手续。                   │
│1427 │出料加工  │同上。                    │
│1500 │租赁不满一年│企业应向外汇管理局提交经贸部门批准经营租赁业务│
│   │      │的批件、租赁合同、报关单等单证,经外汇管理局审│
│   │      │核后,属于融资租赁的由外汇管理局将此报关单从进│
│   │      │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注销结案,其租金付汇按照│
│   │      │资本项目管理规定凭外债还本付息核准件办理;属于│
│   │      │经营租赁的由外汇管理局在报关单上加注盖章,外汇│
│   │      │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核查报关单真伪后凭以办理售│
│   │      │(付)汇或核销手续。             │
│1523 │租赁贸易  │同上。                    │
│9800 │租赁征税  │同上。                    │
│1616 │寄售代销  │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关税│
│   │      │完税证明,已完税部分可办理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   │      │。                      │
│2025 │合资合作设备│企业应向外汇管理局提交外经贸部分批准成立企业证│
│   │      │书、合资合作合同及章程、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合资合│
│   │      │作设备进口清单正本、验资报告、进口合同及发票,│
│   │      │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后将报关单注销结案,属于现汇投│
│   │      │资的凭外汇局签发的审核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   │      │付汇(属于实物投资的不得付汇)。       │
│2225 │外资设备物品│同上。                    │
│3010 │货样广告品A│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须审核合同、发票,对于│
│   │      │合同中付款条款规定可以对外支付的,可以凭以办理│
│   │      │售(付)汇或核销手续。            │
│3039 │货样广告品B│同上。                    │
│3511 │援助物资  │同上。                    │
│3612 │捐赠物资  │同上。                    │
│4461 │退运货物  │外汇指定银行凭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已冲减出口收汇│
│   │      │核销证明”为企业办理退款的有关购付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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