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六)研究制定促进经济增长的税收政策。按照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适当调整行业、产业的税负水平,研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外贸出口、促进环境保护以及企业兼并、破产和重组的税收政策。
(七)研究调整流转税政策。研究增值税转型的可行性,组织清理到期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税目税率方案。研究完善营业税制的思路。
(八)研究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重点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出口加工园区等特定区域的税收问题以及来料加工及进料加工政策并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九)完善所得税政策。研究起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拟定企业股权投资、分立和合并、债务重组及清算等方面的所得税管理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具体操作办法。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修订校办企业、福利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清理2000年底到期的一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港、澳、台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控管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动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和实名储蓄制度的实施进程。
(十)加快地方税制改革步伐。会同国务院法制局等部门研究论证准备出台遗产税法。修改调整车船使用税条例修订草案,适时提请国务院审议出台。进一步调查论证印花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改革方案,并着手起草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耕地占用税条例修订草案。完善契税有关政策。结合费改税,调查研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的改革方案以及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可行性。
(十一)加快费改税进程。认真做好实施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出台和完善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制度。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抓紧对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调整的调研和具体方案的草拟,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保障税开征的调研工作,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早开展具体草拟社会保障税条例工作。
(十二)做好适应WTO的税收准备工作。为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制订工作。针对我国加入WTO后可能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研究制定符合WTO规则的税收政策,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提高民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强对税制的监控及税收收入影响的预测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