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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保障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安全一,质量一”的方针,加强对核安全目标和严重事故管理及对策的研究,提出适合国情的核安全政策要求。抓好秦山、大亚湾核电厂以及核燃料制造厂等运行核设施和新建核设施的核安全监督管理;抓紧实验快堆、重水堆燃料元件厂安全和环境影响审评;做好核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全国放射性废物调查,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定电磁辐射污染管理办法 。
  六、认真编制“十五”环境保护规划
  把编制“十五”环境保护规划作为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措施,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落实环保投入等方面有所突破。规划编制要结合国家扩大内需、经济结构调整和西部大开发,落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措施。上半年要完成规划初稿的编制。
  七、加强环境法制、科技、投入和宣教工作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加强环境立法和执法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法》配套实施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排污收费条例(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细则(草案)的起草工作。发布一批新的环境标准。积极配合人大加强执法检查,会同监察部、经济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一控双达标”的督查力度。强化现场执法,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落实全国技术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环境科技水平的提高。建立环境科技创新体系,扭转环境科技滞后于环境管理的局面;组织基础科研和重大环境技术攻关,开展环境战略和政策研究;编制《国家环境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抓紧建立国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和生产基地、环保高科技产业网和环保产业化示范城市;加快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进程。
  在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中增加环保投入。利用长期国债资金和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污染防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开征垃圾处理费工作。继续抓好总量收费试点工作。
  进一步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围绕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一控双达标”的进展、问题和典型经验;配合各级党校加强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培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活动;表彰一批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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