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一批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的通知
(2000年2月29日 国中医药科基[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本局有关直属单位:
全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试点工作已结束。经评估,下列实验室基本符合三级实验室的要求,通过了专家评估:
广州中医药大学:脾胃病实验室、热带病实验室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急症实验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病理学实验室、细胞与生化实验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脑病实验室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中药药理实验室、中医心血管病实验室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研究所:生物力学实验室
四川中药研究所:中药化学实验室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药理实验室、中药药剂实验室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眼科实验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制剂精制实验室、中药质量标准化实验室、针灸学实验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肾病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