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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南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问题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南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问题的复函
(计办价格[2000]244号 2000年4月5日)


铁道部办公厅:
  你部《关于南疆铁路临管线货物特殊运价的函》(铁财函[20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喀什段临管运营期间,其货物临管运价暂委托新疆自治区物价局制定,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我委和你部备案。待南疆铁路转入正式运营后,再由我委会同你部另行制定正式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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