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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加强对机动车超载违章管理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加强对机动车超载违章管理的通知
(2000年1月1日 公交管[20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当前,公路上机动车超载违章现象突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和交通管理的难点。近几年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解决超载问题,采取了许多措施,但超载问题并未从根本得到解决,因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结合创建平安大道工作,针对公路机动车超载违章问题,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强化宣传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超载违章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整治超载违章的紧迫感 超载违章尤其是严重超载,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毁坏公路路面,缩短公路使用寿命,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损失。大力整治超载问题,是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也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超载违章的危害性和治理超载问题的重要性,抓住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有利契机,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一步加大对超载违章的管理力度,完善各项措施,为今后综合治理超载违章创造条件。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宣传,严格管理,积极稳妥地开展整治工作。
  超载违章原因复杂,治理难度大,并且与一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降低整治工作的难度,避免负面效应,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交管部门要正确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这两手,有步骤、讲策略地开展治理工作。为此,治理工作从5月到7月,集中用三个月的时间,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1日——6月3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并贯穿始终。5月份集中宣传违章超载的危害性和加强对超载违章管理的必要性,增强群众特别是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提高有关单位和驾驶人员拒绝超载的自觉性,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准备。要组织民警深入运输单位、运输户进行宣传动员,督促擅自改装车辆载重量的车主自行拆除改装,恢复原状。三是要加强源头管理。车管部门要严格车辆改装审批制度,严禁车辆进行下列变更、改装: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更换发动机或车身、车架除外)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时的基本技术参数;2、车辆的外廓尺寸;3、载货车辆改载客车辆,普通客车改卧铺客车;4、增加核定载客人数或载客质量;5、同时更换发动机和车身(车架);6、其他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变更、改装。各地要严格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机动车年度检验,对辖区大型客、货车改装情况进行普查。重点对车主违反规定擅自变更、改装进行一次清理。对擅自改装的,一律纠正,督促车主限期恢复原状。四是组织民警认真学习、熟悉  处罚超载违章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为第二阶段的路面执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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