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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
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的通知
(国税党字[2000]83号 2000年1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

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下简称“两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为了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近几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结合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和机构改革,围绕对“两权”的监督制约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行了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减少了税收执法随意性;在人、财、物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内部行政管理权的运作,加大了监管力度,促进了全国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但是,在“两权”运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损害了税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依法治税原则,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两权的监督制约。
  强化对“两权”监督制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针对“两权”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持从严治队,推进依法治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强化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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