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方案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0]16号 2000年4月6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股权结构调整方案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380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你公司的新股东;
三、同意你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华夏证券有限公司30%,北京证券有限公司20%,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5%,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5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4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