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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期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期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16号)
原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部分已经到期,由于目前保监会派出机构尚未正式设立,各地换证工作一时无法进行。为此,保监会决定:已经到期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期使用到保监会派出机构正式设立后换发新证为止;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同时展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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